凭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治理委员会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资产出租治理的指导意见划定,为充分发挥资产效用,有效提高企业资产的经营效益,有利于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我公司拟将以下治理的资产(业主方为: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一、招租项目信息:
(1)招租项目: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水务生产效劳基田主楼一至二层。
(2)招租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吴宋坂里268号。
(3)招租面积:1380m2(一层面积770m2,二层面积610m2,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
(4)用途:商业及办公。
(5)租期:5年。
(6)租金底价:45元/m2/月。
(7)投标包管金:20万元。
(8)递增方法:第一年至第二年不递增,第三年起每年以前一年为基础递增为3%。
二、招租工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不接受自然人报名。拥有良好的信誉(需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出具企业资信证明)。
三、本项目不得以转租、借用、转让、赠与、承包或其他方法,将上述租赁物的使用权整体或部分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四、付款方法:季付。
五、履约包管金:三个月租金(含一个月水电押金)。
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拖欠物业治理费、水电费、水电公摊费、公维金等因经营爆发的用度,由履约包管金关联抵扣,抵扣后履约包管金缺乏三个月租金的部分承租方需交足为止。
六、报名确认:投标人须于缴交投标包管金截止时间前,将包管金转入招标单位指定帐户,如在开标前未收到投标包管金,视投标人放弃加入投标。
七、资格后审
(1)意向人的企业简介;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9年度的纳税证明;
(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报告原件。
(5)相同最高投价投标人(无原承租人或原承租人放弃以最高价承租的,如有原承租户,同等最高价原承租户优先考虑)。增价幅度以1元/平方米/月为基础进入下一轮报价,依此类推,直至选出最高价投标人。
八、投标包管金注意事项:
(1)不接受到我司现场缴款,只能到银行以现金或转账方法缴款。
(2)以现金方法缴款时,请在现金缴款单“款项来源”一栏中写 “投标包管金”
并在现金缴款单背面注明退还投标包管金时投标人收款的银行卡卡号和开户行。
(3)投标包管金收款单位: 厦门水务物业治理有限公司
账 号: 35101549001052501184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莲前分行
全部标的的投标包管金均须存或转入上述单位账号,其它收款单位均视为无效。
(4)报名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公路局大厦1103室
(5)开标地点:厦门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11楼集会室
九、通告期限:自宣布之日起的10日内(自2020年 05 月 25 日至2020年 06 月 03 日)。
十、有效期限:自宣布之日起的10日内。
十一、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0592-5907829
十二、咨询时间:早上:8:30-12:00 下午:14:30-17:30
厦门水务物业治理有限公司
2020年 05 月 25 日